(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10日至2007年11月17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2025年毕业生应于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九)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
(十)资格条件中证书取得的时间应为2025年11月17日之前,并且在有效期内。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6.个人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7.有参加邪教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8.与此次招聘有回避情形的;
9.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此次招聘工作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环节中如遇到疑问或问题,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8-82343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