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8日至2008年5月18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附件3)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七)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
(八)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九)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十)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二)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