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限定为本省乡镇卫生院,工作地点为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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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政策
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公办村卫生室服务时间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逾期未取得者,由县级卫生健康委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收回事业编制。
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83620712。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委监察委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912。
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大学生村医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电话、传真:025-83620621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